工程在建,档案已归
工程资料散落在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五方手里,档案馆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—— 竣工才补资料,缺项返工成常态。
系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档案局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建设,把资料编制、审核、验收、归档接到工程进度上,边施工、边归集、边归档。
新规已定,归期在即
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 61 号,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布,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),1997 年公布、历经三次修正的旧规定同时废止。新规把城建档案从"工程建设的一个附属环节"提升为贯穿规划、建设、治理全过程的基础性工作。
新规释放的信号很明确:档案不再是工程干完之后的"收尾工作",而是要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同步长出来 —— 竣工才想起找资料,缺项是必然的;而 BIM 与电子档案被明确写进"应当移交"的条款,意味着数字化不再是加分项,而是合规项。
收什么,一网打尽
《规定》第六条明确了城建档案机构的接收范围,涵盖从城市勘测规划到各类建设工程、再到科研与基础资料的全部门类。系统按此范围预设门类体系与收集范围细则,落地即可用。
城建档案的门类之杂、专业之多,是它区别于其他档案最明显的地方 —— 一个城市的建设工程档案,可能同时涉及房建、市政、交通、水利、园林、人防六大专业体系,各专业归档目录、表格模板、组卷规则都不相同。系统把这些差异沉淀成可配置的规则,而不是靠人记。
在线上编制,边干边归
《规定》第十二条要求归档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。系统把参建五方(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)的资料编制搬到同一套在线平台上,实现"随施工、随提交、随审核、随归档",不再等到竣工再回头补资料。
资料收集
- 五方责任主体在线报送
- 对接工改与图审系统
- 图片文档与 BIM 模型归集
编制整理
- 在线协同组卷
- 标准目录与表格模板
- 审核整改贯穿全过程
保存利用
- 四性检测合格入库
- 离线端档案系统存储
- 可视化库房精准调用
城建档案最大的管理难题从来不是"档案不会整",而是资料产生在五个不同单位手里、散落在五个系统里,档案馆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—— 在线协同的本质,是让档案馆从"事后收件人"变成"过程监督者"。
图、模、声、文,都能收
《规定》第十九条明确电子档案、建筑信息模型(BIM)等档案数字资源应当移交。城建档案的载体形态远比其他门类复杂——竣工图、三维模型、声像记录、原始检测数据并存,系统按格式分别处理,统一著录。
BIM 模型被写进"应当移交"的条款,意味着城建档案机构要接的不再只是"文件",还有可交互的三维数据 —— 传统的文件管理思路处理不了模型构件与工程部位的对应关系,这需要专门的接收与著录能力。
只存电子件,也放得心
《规定》第二十九条明确: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,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;同时要求电子档案来源可靠、程序规范、要素合规。系统按 DA/T 92—2022《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》落实单套管理各项条件。
城建档案里有竣工图、有隐蔽工程影像、有结构检测数据,这些东西一旦丢了就没有第二份可以重做 —— 工程已经盖起来了,不可能拆开重拍。"单套"成立的前提不是勇气,而是备份与检测真的做到位。
用得上,才叫资产
《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要求城建档案依法向社会开放,第二十五条要求为城市规划、城市更新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城市信息模型(CIM)平台提供支撑。系统把"保管"延伸到"用起来"。
城建档案的价值不在档案库里,而在它被重新打开的那一刻 —— 一条道路要开挖,先调出三十年前的地下管线图;一栋老楼要改造,先找原始结构图。档案用得上,城市的每一次施工才不必从零开始猜。
